文件认证信安金融财务主管依照...
根据采纳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在此声明,我,Joseph Evan Calio,作为FREYR电池公司的财务长,在本次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本"报告")中,根据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 § 906采纳的《美国刑法》第18编 § 1350条,谨证明我的知识范围内:
1.公司的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条或15(d)条的要求,且经过修订。
2.报告中所载,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之全部实质表现,皆属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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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作者: | Joseph Evan Calio |
| | Joseph Evan Calio |
| | 财务长 |
| | (信安金融财务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