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x321-q324certificationofc.htm EX-32.1 文件
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光明与奇迹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首席执行官马修·R·威尔逊,根据《18 U.S.C. § 1350》,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特此声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以及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根据第906条的规定,本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提出请求时提供。

/s/ Matthew R. Wilson
Matthew R. Wilson
首席执行官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