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XENON PHARMACEUTICALS INC.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Xenon Pharmaceuticals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表格10-Q),已在本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我,Sherry Aulin,首席财务官(信安金融和会计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于18 U.S.C. 第1350节的规定,特此证明,依我所知: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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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Sherry Au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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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Au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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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 |
本书面声明已经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规定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应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
本认证与其相关的报告一起附上,不被视为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也不得引用到Xenon Pharmaceuticals Inc.根据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修正案的任何文件中(无论是在报告日期之前或之后提交),不论该文件中是否包含任何一般性整合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