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2.2
依据认证
根据采纳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有鉴于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Erasca, Inc. (以下简称"公司")形式10-Q季度报告 (以下简称"报告"),根据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第906条采纳的18 U.S.C. § 1350条款,我谨在此确认,据我所知最好的是:
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
撰写者: |
David m. Chacko万.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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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m. Chacko万.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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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和业务主管 (信安金融和会计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