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3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持有證券的受益擁有權初始聲明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進行申報 或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進行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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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報告人姓名及地址*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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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需要聲明的事件日期
(月/日/年) 11/04/2024 |
3. 發行人名稱 和 逐筆明細或交易代碼
dmc global inc. [ BO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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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報告人員與發行人的關係
(勾選適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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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為修訂,原始申報日期
(月/日/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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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個人或合併/群體申報(選擇適用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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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I - 非衍生證券的受益所有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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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證券標題(說明書 4) | 2. 受益所有的證券數量(說明書 4) | 3. 所有權形式:直接(D)或間接(I)(說明書 5) | 4.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說明書 5) |
衍生證券受益所有人名冊II (例如:puts、calls、warrants、期權、轉換證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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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衍生證券標題(指示4) | 2. 行使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 3. 衍生證券的證券標題和數量(指示4) | 4. 衍生證券的轉換或行使價格 | 5.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指示5) | 6.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指示5) | ||
轉換日期 | 到期日 | 標題 | 股份的數量或數量 |
回覆的說明: |
備註: |
不存在受益擁有任何證券。 |
/s/林賽·羅德斯,代理權 | 11/12/2024 | |
** 報告人簽名 | 日期 | |
提示: 每一類在直接或間接上所擁有的證券需分開報告。 | ||
* 如果本表格由超過一個報告人提交,請詳見指引4(b)(v)。 看 指令 5 (b)(v). | ||
** 故意虛假陳述或遺漏事實構成聯邦刑事違規行為,請參考 請參閱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 ||
注意:請提交三份表格副本,其中一份必須手動簽名。如果空間不足,請另提交附件頁面,以便提供額外信息。 看第6條指引。 | ||
回應本表格所包含的信息收集不需要回覆,除非該表格顯示了一個當前有效的OMB號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