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證明
18美國法典第1350條款,
根據採用的方法,
《發行證券法》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
關於Plug Power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報告,特此證明,本人Andrew Marsh,公司首席執行官,在此確認,僅依據《18 U.S.C. § 1350》,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規定,據我所知: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後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2) 報告中所含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此證書僅用於出示,不作爲備檔,並且不得根據經修訂的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或經修訂的1933年證券法的任何其他目的的文件中。根據§906要求提供的本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已經提供給公司,並將由公司保留,並根據需要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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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Andrew Marsh | |
Andrew Marsh | |
首席執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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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