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1.1
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4(a)/15d-14(a)
根据第302条通过采纳
2002年萨本斯-豪利法案
我,克里斯·赫尔斯,证明:
1. 我已审阅Life360, Inc.(以下简称“公司”)的此季度10-Q表格。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无包含任何不真实之陈述或遗漏必要之重要事实,使得根据该等陈述下,考虑到当时的情况,本报告所述之内容在报告期内其余部分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资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申报人截至本报告中呈报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持申报控制和程序 (如交易所法案规则 13a-15(e) 和 15d-15(e) 中所定义) 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如交易所法案规则 13a-15(f) 和 15d-15(f) 中所定义) 以供申报人使用: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项和程序,或者让其他部门为确保有关登记人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在这段报告编制期间内被我们了解;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让其他部门为确保合并财务报告按照通常接受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的可靠性和准备性提供合理保证;
c) 审核了申报人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期末提出我们对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据该登记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产生的影响,或者可能对该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财务报告变更(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在该登记人的第四财政季度)
5. 本登记申报者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基于最近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评估,向登记申报者的稽核师及该公司董事会的稽核委员会(或执行相等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财务控制设计或操作上可能会不利影响公司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资讯的情况;和
(b)无论是否重大,由管理层或其他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起重要作用的员工所涉及的任何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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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 | /s/ | Chris Hul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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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Chris Hul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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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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