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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31.2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长官认证
根据交易所法规 13a-14(a)/15d-14(a)
根据第302条通过采纳
2002年萨本斯-豪利法案
我,Russell Burke,证明:
1. 我已审阅Life360, Inc.(以下简称为“被登记人”)的本季度报告表格10-Q。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无包含任何不真实之陈述或遗漏必要之重要事实,使得根据该等陈述下,考虑到当时的情况,本报告所述之内容在报告期内其余部分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资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申报人截至本报告中呈报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持申报控制和程序 (如交易所法案规则 13a-15(e) 和 15d-15(e) 中所定义) 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如交易所法案规则 13a-15(f) 和 15d-15(f) 中所定义) 以供申报人使用: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有关登记者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在这些机构内的其他人士向我们披露,尤其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
b)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或使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得以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根据通常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基本财务报表以供外部用途。
c) 审核了申报人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期末提出我们对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
d) 在这份报告中披露了在登记申报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发生的登记申报人内部财务报告的任何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登记申报人的第四个财政季度),该变化已对登记申报人的内部财务报告造成实质影响,或很可能产生实质影响。
5. 本登记申报者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基于最近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评估,向登记申报者的稽核师及该公司董事会的稽核委员会(或执行相等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财务控制设计或操作上可能会不利影响公司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资讯的情况;和
(b)无论是否重大,由管理层或其他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起重要作用的员工所涉及的任何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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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 | /s/ | Russell Burk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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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Russell Burk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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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财务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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