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附录 32.1
依据的认证
《美国法典》第 18 章第 1350 条
根据以下规定通过
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906 条
关于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Groupon, Inc.(“公司”)10-Q表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首席执行官杜尚·森基普尔和公司首席财务官吉里·庞特根据《美国法典》第18条第1350条证明,据我们所知,这是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
(1)该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以及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来自:/s/ Dusan Senkypl
杜尚·森基尔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来自:/s/ Jiri Ponrt
Jiri Ponrt
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
日期: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