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报表32.1
依照18 U.S.C. 第1350章根据所采纳的认证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SmartFinancial,Inc.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已在今天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中(“公司”)。报告本人威廉·Y·卡罗尔(William Y. Carroll,Jr.),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根据《18 U.S.C.第1350条》,以及《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在我所知范围内,特此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以及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豪利·威廉姆·卡罗尔,初。
豪利·威廉姆·卡罗尔,初。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