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Progyny,Inc. (以下簡稱「公司」)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於本日期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季度報告 (以下簡稱「報告」), 我特此證明,根據《18 U.S.C. § 1350》,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據我所知: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 | | | | | | | |
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 By: | Mark Livingston |
| | Mark Livingston |
| | 首席財務官 ((主要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