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 31.2
首席财务官认证
我,Spencer Neumann,特此证明:
我,罗伯特·沃尔曼,证明:
1.我已审核FinWise Bancorp的10-Q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没有遗漏任何对本报告所述情况至关重要的事实,以至于在所述情况下,该声明不会对本报告所覆盖的期间产生误导。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全面准确呈现了注册者截至本报告期间以及其中阐明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公司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Exchange Act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和内部控制组织(如Exchange Act规则13a-15(f)和15d-15(f)所定义)并且根据此审查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表述了有关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末,以及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公司最近一个财务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公司的第四个财务季度)中发生的任何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变化;
(a)我们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在准备本报告期间,尤其是该期间内被其他实体知悉;
(b)我们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在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外部目的下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保证;
(c)我们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评估基于报告期末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结论;
(d)在本报告中披露注册人最近一个财季(对于年度报告而言,是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季)期间发生的任何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这些变化已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可能合理地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5.我们与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们的最新的内部控制评估结果;
(a)我们披露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涉及具有内部财务报告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我们都已在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方面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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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INWISE BANCOR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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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 | 作者: | /s/ 罗伯特·沃尔曼 |
| | | 罗伯特·沃尔曼 |
| |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