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2.2
依據認證
18 U.S.C.第1350節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根據豪利株式會社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報告,已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以下簡稱"報告"),本人Mark D. Stolper,豪利公司的財務長,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18 U.S.C.第1350條進行證明:
1.報告全面遵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且
2. 報告中的資訊,在資料上公平地呈現了公司截至報告中呈現的時期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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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Mark D. Stolper |
| Mark D. Stolper |
| 財務長 |
| (信安金融主要財務負責人) |
| 2024年11月12日 |
已向公司提供了根據第906條款要求的這份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並將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