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據《薩班斯-歐克斯法案》第18 USC 1350條款的認證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Airgain,Inc. ("公司") 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已按照今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報告》。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2002年第906節採納的18 U.S.C. 第1350段,本公司總裁暨首席執行官Jacob Suen特此證明,據我所知:
(1)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的第13(a)或第15(d)條的規定,根據情況進行了修訂。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實質方面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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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Jacob Su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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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 Su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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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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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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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證明僅根據18 U.S.C.第1350條提供,不作爲報告的一部分或作爲單獨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