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6 btmd-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修訂版第13a-14(b)條的要求(「交易所法」)以及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條第1350節(18 U.S.C. §1350),biote corp.(「公司」)首席財務官羅伯特·C·彼得森在此證明, 根據我所知:

(1)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附在附件32.2作爲本證明展示的對象(以下簡稱「週期報告」),完全符合《證交法》第13(a)節或第15(d)節的要求;且
(2)
本季度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方面,所有重要方面均得到了公正的呈現。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由:

/s/ 羅伯特C.彼得森

羅伯特C.彼得森

首席財務官

首席財務官和

負責會計事務的主管

本證明書隨相關的10-Q表一起使用,不被視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並不得被引入任何根據1933年修訂法案的公司的文件中,也不得被引入1934年修訂法案的任何文件(無論是在10-Q表日期之前還是之後制定的),而不考慮此類文件中包含的任何一般引用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