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基本报表32.1
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1350号认证
关于道格拉斯埃利曼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报告”),本人Michael Liebowitz作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根据《美国法典》第18节第1350节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的采纳,特此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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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Michael Liebowitz |
| Michael Liebowitz |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关于Douglas Elliman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第三季度的季度报告,根据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我,J. Bryant Kirkland III,作为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根据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规定并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特此证明,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表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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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Bryant Kirkland III |
| J. Bryant Kirkland III |
|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主管和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