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uone-20240930xexx311.htm EX-31.1 文件

展品31.1
我,阿爾弗雷德·C·利金斯三世,Urban One, Inc.的首席執行官兼總裁,特此證明:
1.我已審核Urban One, Inc.的10-Q季度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者遺漏重要事實,也未省略必要的重大事實,以使所作陳述不論在何種情況下都不會誤導,涵蓋本報告期間;
3.根據我的了解,包括在本報告中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呈現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截至本報告中涉及的期間;
4.註冊公司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則13a-15(f)和15d-15(f)中定義),並且已經:
a)我們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註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在準備本報告期間,尤其是該期間內被其他實體知悉;
b)我們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在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的外部目的下提供關於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的可靠保證;
c)我們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此評估基於報告期末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結論;
d)在本報告中披露在最近的財務季度內(在本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一季度)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生的任何變化,該變化對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者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實質性影響;和
5.經過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註冊會計師及董事會董事(或執行類似職責的人員)已得以知曉。
a)我們披露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設計或運行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b)涉及具有內部財務報告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要),我們都已在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方面進行披露;
作者:/s/ Alfred C. Liggins, III
•控制環境、風險評估、信息和溝通以及監控 - 我們沒有適當設計的實體級控制對(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程序,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日期: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