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1
认证
首席执行官
根据18 U.S.C.第1350节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制定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
我,Tim Pickett,Kindly MD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公司”),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作证:
(1)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 | |
(2) | 报告中所载的信息,以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 通过: | /s/ Tim Pickett |
Tim Pickett | ||
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