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x32-1.htm

 

展示32.1

 

认证

首席执行官

根据18 U.S.C.第1350节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制定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

 

我,Tim Pickett,Kindly MD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公司”),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作证:

 

  (1)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
     
  (2) 报告中所载的信息,以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通过: /s/ Tim Pickett
    Tim Pickett
    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