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1.1
首席执行官证明书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4(a)条规定
我,Ketan Thakker,证明:
1. | 我已审阅Giftify, Inc.的季度报告10-Q表。 |
2. | 根据我的知识,这份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重要事实的陈述,也未省略任何在本报告涵盖的期间内使这些陈述在当时情况下不具误导性的必要重要事实。 |
3. | 根据我的了解,包含在此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申报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并涵盖了本报告所涉及的周期; |
4. | 登记者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为登记者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项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内部控制项和财务报告(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 |
a) | 我们在监督下设计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他人在这些实体中设计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有关登记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编写此报告的期间由其他人知悉; | |
b) |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此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导致此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外部目的符合通用会计原则; | |
c) | 我们评估了登记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类评估,对所述期间结束时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结论; | |
d) | 本报告中披露了登记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对于年度报告,为登记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内部财务报告管控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已对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报告管控造成实质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报告管控造成实质性影响; |
5. |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登记人及其他认证官员已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及登记董 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效职能的人员)披露了相关信息: |
a) | 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的实质性弱点,可能会对登记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以及 | |
b) |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人内部控制有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s/ Ketan Thakker |
Ketan Thakker | |
首席执行官 (主要 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