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录32.2
财务长的认证
根据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
就 nuvve holding corp 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季度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本人 David Robson,该公司的财务长,在本提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规定,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且
2.报告中所含资讯正确全面地呈现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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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s/ 大卫·罗伯森 |
| | 大卫·罗伯森 财务长 (信安金融财务长和 信安金融会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