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tbnk-20240930xex31d1.htm EX-31.1

附表31.1

认证

我,阿兰·S·北川,特此证明:

1)我已审核Territorial Bancorp Inc.的10-Q表格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的重要事实陈述,也不遗漏任何为了使所做陈述在做出这些陈述时的情况下不具误导性的必要重要事实,这些都是与本报告所覆盖的期间相关的;

3)根据我的了解,包括在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呈现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至本报告中涉及的期间;

4)公司其他认证人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在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中定义)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中定义)的责任,并且已经:

a)设计了这种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成这种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登记人相关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通过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在本报告编制期间向我们披露;

b)我们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在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外部目的下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保证;

c)我们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评估基于报告期末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结论;

d)在注册人的最近财政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披露本报告期间发生的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方面的任何变化,这些变化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有合理的可能性;

5)根据我们最近一次的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评估结果,本公司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会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当职能的人员)披露:

a)我们披露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涉及具有内部财务报告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我们都已在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方面进行披露;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s/ Allan S. Kitagawa

艾伦·S·北川

日期: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