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
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的書面聲明
根據《美國法典》第1350條的規定
僅爲遵守《美國法典》第1350條的要求,我們,Oxbridge再保險有限公司(「公司」)的下籤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在本人的知識基礎上,特此證明,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第三季度10-Q表格(「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的要求,並且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簽字:JAY MADHU | |
Jay Madhu | |
首席執行官兼總裁 | |
(首席執行官) | |
WRENDON TIMOTHY | |
溫登·蒂莫西 | |
首席財務官兼秘書 | |
(主要財務官和主要會計官) |
日期: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