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x31-2.htm

 

展覽 31.2

 

財務長證書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第13a-14(a)條和第15d-14(a)條的規定,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條,依其所規定通過

 

我,Heidy Chow,證明:

 

1. 我已審閱了Snail, Inc.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本季度10-Q表格報告;

 

2. 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未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重大事實,使得這些陳述在制定時照著的情況下,在這份報告涉及的時期內變得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知識,包括在本報告中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資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正確地呈現了申報者截至所呈現期間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量;

 

4. 我和登記申報者的其他認證主管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以及基本報表內部控制(如交易所規則13-a-15(f)和15d-15(f)所定義),並對登記申報者負責。

 

  a) 在我們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被設計,以確保有關登記人(包括其合併附屬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該等實體的其他人向我們披露,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期間;

 

  b)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或導致設計對財務報告進行內部控制,以便為符合通用會計原則的外部目的準備財務報表提供合理的保證;

 

  c) 根據這樣的評估,評估了登記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在本報告期末報告了關於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最近的財政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為登記者的第四財政季度)中發生的任何基本報表內部控制變化,並且對基本報表內部控制產生了重大影響或合理可能會對基本報表內部控制產生重大影響;並

 

5. 根據我們對基本報表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我和登記申報者的其他認證主管已向登記申報者的稽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

 

  a) 所有板塊中,所有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之設計或操作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都可能對登記人記錄、處理、概述和報導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良影響;且
     
  b) 任何牽涉登記人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重要角色的管理人員或其他員工的欺詐活動,無論是否重要。

 

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由: /s/ 喜迪周
   

喜迪 周

首席財務官

    (首席財務官和首席會計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