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antx-ex32_1.htm EX-32.1 附錄32.1

展覽32.1

根據

根據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根據修訂後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14(b)條的要求(“交易法”),以及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條的第1350節(18 U.S.C. §1350),AN2 Therapeutics, Inc.(“公司”)的首席執行官Eric Easom特此證明,據他所知:

1.
公司的季度報告表格10-Q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證明附於附件32.1(“定期報告”),完全符合交易法第13(a)或第15(d)節的要求;
2.
所有板塊內的資訊報告內容,就其所有重要方面而言,充份呈現了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s/ Eric Easom

 

Eric Easom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官)

 

 

「本認證伴隨著與之相關的Form 10-Q,並不被視為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檔案,也不應納入AN2 Therapeutics, Inc.根據《1933年證券法》(已修訂)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已修訂)所作的任何檔案中(無論是在Form 10-Q日期之前或之後製作),不論在此檔案中包含任何一般性納入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