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根据15 U.S.C. § 7241认证书
根据美国法典第18节 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Castellum,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十季度报告,在本日期前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人Glen R. Ives,公司首席执行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美国法典第18节 第1350条特此声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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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Glen R. Ives | |
Glen R. Ives | |
首席执行官 | |
(首席执行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