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首席财务官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节,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Immunome,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季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10-Q表格(本日提交的"报告"),根据Sarbanes-Oxley法案的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我在所知情况下证明: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交易法案")。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通过: | /s/ Max Rosett |
| 姓名: | Max Rosett |
| 职称: | 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 |
该认证不应被视为《交易法》第18条的文件或其他与《交易法》第18条相关的责任。除非公司特别将其列入参考,该认证不应被视为被《1933年修订版证券法》或《交易法》的任何备案所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