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展品
首席财务官认证
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1350节,依据以上条款,
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规定的
我, 瑞秋·瓦克宁,微型机器人医疗公司首席财务官,特此证明,依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按照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依据我的知识,微型机器人医疗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简称“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10-Q表格中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微型机器人医疗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 /s/ 瑞秋·瓦克宁 |
瑞秋 瓦克宁 | |
首席财务官 | |
(首席财务及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