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3 ea022041601ex32-1_ponygroup.htm CERTIFICATION

展览32.1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的规定进行认证

根据所采纳的方式进行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

 

关于Pony Group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以表格10-Q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日期(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的执行长范文献,依照《18 U.S.C. § 1350》并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进行认证: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2.该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s/ 范文贤
  范文贤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和 首席财务官)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信安金融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