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3 g084536_ex31-1.htm EXHIBIT 31.1

展品 31.1

 

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节

根据深入了解交易所法案第302条措施的采用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

 

我, 弗朗西斯·克努特尔二世,证明:

 

1. 我已审阅Chromocell Therapeutics Corporation的季度报告10-Q表。

 

据我所知,这份报告没有包含任何虚假的重大事实陈述或者漏报必要的重大事实,使得基于这份报告的声明在相关情境下不会产生误导;

 

根据我的了解,这份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注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全面覆盖了该报告所描述的期间;

 

4.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 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款所定义)以及内部对财务报告的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款所定义)并已:

 

(a) 设计了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设计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 以确保与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通过其他渠道向我们披露, 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 设计了这些财务报告内部控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设计这些财务报告内部控件, 以提供合理的保证,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基本报表;

 

(c)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中阐明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涵盖期末;并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务季度(年报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务季度)期间, 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件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对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件产生了重大影响, 或合理可能对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件产生重大影响;

 

5. 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我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效职能的人员)披露了信息: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财务控制设计或运作中的实质性缺陷,可能会不利地影响登记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 和

 

(b)在报告人的内部控制过程中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报告人内部控制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是否重要。/s/ Frank I Igwealor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s/ 弗朗西斯·克纽特尔二世  
Francis Knuettel II

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和临时代码的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