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3 g084536_ex31-1.htm EXHIBIT 31.1

展品 31.1

 

認證

根據18 U.S.C.第1350節

根據深入了解交易所法案第302條措施的採用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

 

我, 弗朗西斯·克努特爾二世,證明:

 

1. 我已審閱Chromocell Therapeutics Corporation的季度報告10-Q表。

 

據我所知,這份報告沒有包含任何虛假的重大事實陳述或者漏報必要的重大事實,使得基於這份報告的聲明在相關情境下不會產生誤導;

 

根據我的了解,這份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全面、準確地反映了註冊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全面覆蓋了該報告所描述的期間;

 

4.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 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條款所定義)以及內部對財務報告的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條款所定義)並已:

 

(a) 設計了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設計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 以確保與註冊人及其合併子公司相關的重要信息通過其他渠道向我們披露, 特別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b) 設計了這些財務報告內部控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設計這些財務報告內部控件, 以提供合理的保證,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據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編制基本報表;

 

(c) 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該評估在本報告中闡明瞭我們對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涵蓋期末;並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務季度(年報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財務季度)期間, 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件的任何變化,該變化對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件產生了重大影響, 或合理可能對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件產生重大影響;

 

5. 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我已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註冊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等效職能的人員)披露了信息: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內部財務控制設計或運作中的實質性缺陷,可能會不利地影響登記者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 和

 

(b)在報告人的內部控制過程中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報告人內部控制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員工的任何欺詐,無論是否重要。/s/ Frank I Igwealor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s/ 弗朗西斯·克紐特爾二世  
Francis Knuettel II

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

(信安金融和臨時代碼的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