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第906节认证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
(18 U.S.C. 第1350节)
关于The Oncology Institute,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十季度报告,已依据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表格10-Q(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首席执行官Daniel Virnich,在被采纳于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款下的18 U.S.C. 第1350条款的认证,根据我所知:
1. 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 1934年;和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特此证明,在下列签名日期执行和递交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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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 /s/ Daniel Virnich |
| | Daniel Virnich 首席执行官 |
前述的认证仅用于附带报告,根据18. U.S.C. 第1350条进行,不用于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并不得依据适用于此报告的公司任何文件,无论是在此之前还是之后,无论在此类文件中是否有一般的纳入语言。根据第906条要求提供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了公司,并将被公司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