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和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8-K

目前的報告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條或第15(d)條的規定
證券交易法(1934年)第13條或第15(d)條規定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項日期):2024年11月13日

Frontier Communications Parent, Inc.
(根據其章程規定的註冊人準確名稱)
特拉華
(合併的)主權或其他管轄區

001-11001
 
86-2359749
(設立或其它管轄地的州)
 
(內部稅務服務僱主識別號碼)
1919 McKinney大道, 達拉斯, 德克薩斯
 
75201
,(主要行政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972) 445-0042
(註冊人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如果8-K表格的提交旨在同時滿足註冊者在以下規定下的申報義務,請在下面勾選適當的框:


根據證券法規定的425條規則的書面通信(17 CFR 230.425)

根據《交易法》第14a-12條規定(17 CFR 240.14a-12),進行徵集材料

根據《交易法》第14d-2(b)條規定(17 CFR 240.14d-2(b)),進行交易前溝通

根據《交易法》第13e-4(c)條規定(17 CFR 240.13e-4(c)),進行交易前溝通

在法案第12(b)條的規定下注冊的證券:

每一類的名稱
 
交易
符號: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1
ANNX
普通股,每股面值$0.01
 
FYBR
 
納斯達克股票交易所LLC

請在以下規則中打勾,以表明註冊公司是否符合證券法1933年規則405條(本章節第230.405節)或證券交易法1934年規則120億2(本章節第2401.2億2節)中定義的新興成長型企業。

新興成長公司

如果本公司屬於新興成長型企業,請勾選以下選項以聲明本公司選擇不使用擴展過渡期來遵守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a)節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



項目8.01。
其他事項。
 
2024年11月13日,Frontier Communications Parent,Inc.(“公司”)發佈新聞稿宣佈其股東已批准同意公司與verizon通信公司(“verizon”)和France Merger Sub Inc.,verizon的全資子公司。
 
新聞稿的副本作爲附件99.1提交,並作爲參考文獻納入。
 
項目9.01。
財務報表和展示文件。
(d)
附件。

展覽編號
陳述展品
   
新聞稿,日期爲2024年11月13日
104
內聯XBRL文檔中嵌入的封面頁交互數據文件。


 簽名

根據《證券交易法》1934年的規定,註冊人已通過下面的簽名代表授權簽署此報告。

 
前哨通信母公司,
     
 
By:
/s/ Mark Nielsen
 
 
姓名:
Mark Nielsen
 
 
頭銜:
執行副總裁,首席法務及監管官

日期: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