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报表32.1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款的规定进行认证
我,克利福德·斯塔克,弗洛拉成长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公司”),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美国法典第18卷第1350条的规定,在我所知的范围内证明:
1. 公司截止于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季度的10-Q表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15 U.S.C. 7800万或78o(d));以及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s/ 克利福德·斯塔克 |
Clifford Starke | |
首席执行官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