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
股权申报表1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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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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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头特别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1 (证券种类名称) |
10240L102 (CUSIP编号) |
09/30/2024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项的日期) |
选择适当的框来指定根据哪种规则提交此表格: |
规则13d-1(b) |
规则13d-1(c) |
规则13d-1(d) |
13G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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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IP编号。 | 10240L102 |
1 | 报告人姓名 美国家庭互助保险公司,S.I. | ||||||||
2 | 如果是团体成员,请勾选适当的方框 (a) (b) | ||||||||
3 | 仅供SEC使用 |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威斯康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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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报告人拥有的受益股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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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每个报告人拥有的受益所有的股份总额
6,063,046.00 | ||||||||
10 | 如果第(9)行中的总额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在复选框中打勾(请参阅说明)
| ||||||||
11 | 在第(9)行中表示的类别所代表的百分比
18.6 % | ||||||||
12 | 报告人的类型(请参阅说明)
IC |
13G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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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IP编号。 | 10240L102 |
1 | 报告人姓名 美国家庭保险互助控股公司 | ||||||||
2 | 如果是团体成员,请勾选适当的方框 (a) (b) | ||||||||
3 | 仅供SEC使用 |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威斯康星州
| ||||||||
每位报告人拥有的受益股份数量 |
| ||||||||
9 | 每个报告人拥有的受益所有的股份总额
6,063,046.00 | ||||||||
10 | 如果第(9)行中的总额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在复选框中打勾(请参阅说明)
| ||||||||
11 | 在第(9)行中表示的类别所代表的百分比
18.6 % | ||||||||
12 | 报告人的类型(请参阅说明)
IC |
13G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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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IP编号。 | 10240L102 |
1 | 报告人姓名 AmFam Holdings, Inc. | ||||||||
2 | 如果是团体成员,请勾选适当的方框 (a) (b) | ||||||||
3 | 仅供SEC使用 |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威斯康星州
| ||||||||
每位报告人拥有的受益股份数量 |
| ||||||||
9 | 每个报告人拥有的受益所有的股份总额
6,063,046.00 | ||||||||
10 | 如果第(9)行中的总额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在复选框中打勾(请参阅说明)
| ||||||||
11 | 在第(9)行中表示的类别所代表的百分比
18.6 % | ||||||||
12 | 报告人的类型(请参阅说明)
CO |
13G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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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 ||
(a) | 发行人名称:
鲸头特别控股有限公司。 | |
(b) | 发行者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452 第五大道,24楼,纽约,纽约,10018。 | |
项目2。 | ||
(a) | 申报人姓名:
(i) 美国家庭相互保险公司,S.I.,一家威斯康星州的股票保险公司("AFMIC");
(ii) AmFam控股公司,威斯康星州的一家商业公司("控股公司");以及
(iii) 美国家庭保险相互控股公司,一家威斯康星州的相互保险控股公司("母公司",与AFMIC和控股公司合称为"报告人")。
AFMIC是本计划13G中所列证券的直接持有人,也是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控股公司又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控股公司和母公司都可以被视为AFMIC直接拥有的普通股的实益拥有者。 | |
(b) | 地址或主要办公场所,如无,居所:
6000美国公园大道,麦迪逊,威斯康星州 53783 | |
(c) | 公民身份:
美国 | |
(d) | 证券类别:
普通股,每股面值$0.01 | |
(e) | CUSIP编号:
10240L102 | |
项目3。 | 如果根据240.13d-1(b)或240.13d-2(b)或(c)条款提交此声明,请勾选申报人是否为: | |
(a) | 经过《证券法》第15条(15 U.S.C. 78o)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 | |
(b) | 银行在《证券法》第3(a)(6)条(15 U.S.C. 78c)中定义; | |
(c) | 保险公司在《证券法》第3(a)(19)条(15 U.S.C. 78c)中定义; | |
(d) | 依照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8条(15 U.S.C. 80a-8)注册的投资公司; | |
(e) | 根据 § 240.13d-1(b)(1)(ii)(E) 对投资顾问的定义; | |
(f) | 根据§ 240.13d-1(b)(1)(ii)(F)的规定,员工福利计划或在岗基金; | |
(g) | 根据§ 240.13d-1(b)(1)(ii)(G)的规定,母公司或控制人; | |
(h) | 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b)节规定,储蓄银行; | |
(i)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c)(14)节的规定,被排除为投资公司的教会计划; | |
(j) | 根据§ 240.13d-1(b)(1)(ii)(J),作为非美国机构进行申报。如果按照§ 240.13d-1(b)(1)(ii)(J)作为非美国机构进行申报, 请明确机构类型: 根据规则240.13d-1(b)(1)(ii)(K),按集合方式申报。 | |
(k) | 请指定机构类型: | |
项目4。 | 所有权 | |
(a) | 持有权益的金额: 6063046 | |
(b) | 所持股比: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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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该人拥有投票或指示投票权的股份数量: | |
(i)单独或共同拥有选票权或指示投票权的股票数量: 0 | ||
(ii) 共同投票权或指导投票权:
6063046 | ||
(iii) 独自处理或指导处理的权力:
0 | ||
(iv) 共同处理或指导处理的权力:
6063046 | ||
项目5。 | 持有的某一类证券不超过5%。 | |
项目6。 | 代表他人持有且持股比例超过5%。 |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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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7。 | 收购母公司持股人或掌控人报告的证券的子公司的识别和分类。 |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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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8。 | 成员的身份和分类的标识。 | |
如果根据§240.13d-1(b)(1)(ii)(K)规定已提交此表格的团体,请在项目3(k)下注明,并附上一个展览,说明该团体的每个成员的身份和项目3的分类。如果根据§240.13d-1(c)或§240.13d-1(d)规定已提交此表格的团体,请附上一个陈述,说明该团体的每个成员的身份。
GPC Partners Investments (SPV III) LP("GPC")和AFMIC是2024年5月22日签署的投票协议的当事方,因此,报告人和GPC可能被视为《法案》第13d-5条所定义的“集团”的成员。此处报告的股份所有权不包括GPC拥有的任何普通股股份,报告人拒绝与GPC成为任何团体的成员,并否认对GPC拥有的任何普通股股份的实益拥有权,以至于GPC和报告人可能被视为集团成员。 | ||
项目9。 | 解散群体的通知。 |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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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0。 | 认证: |
不适用 |
签名: | |
经过合理查询并据我所知和相信,我保证本声明中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完整和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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