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a022012701ex32-2_datasea.htm CERTIFICATION

附录32.2

 

根据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 Datasea Inc.(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 (以下简称“报告”),以下签署人各自依据下列职位和日期,根据18 U.S.C. 第1350条,根据2002年套现 控制项审计改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据此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且
     
  2. 报告中所载资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业绩。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s/ 孟州孙
  孟州孙
  财务长
(致富金融官员和主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