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qncx-20240930xexx321.htm EX-32.1 文件

展览32.1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斯利法》(18 U.S.C.第1350条)第906条的规定作出的认证
关于Quince Therapeutic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本认证作为附件第32.1展示在本日报告附录中,我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第13a-149b)条和2002年萨班斯-奥斯利法第906条所采纳的18 U.S.C. § 1350条,进行证书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斯利法第906条采纳的18 U.S.C. § 1350条,自根据《证券交易法》修正案第13a-149b)条提交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日期附表之日起,我作出证书认证:
(1)该报告完全符合交易所法案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作者:/s/ Dirk Thye
  迪克·泰伊
  首席执行官兼首席医疗官
  (首席执行官)
本证书随附与其相关的Form 10-Q,并不被视为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也不得被引用并纳入关于Quince Therapeutics, Inc.根据1933年修订版证券法或交易所法(无论是在Form 10-Q日期之前还是之后进行的任何申报)的任何申报。不论该申报中包含任何普通纳入语言,此证书均不可被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