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第906條的規定,信安金融高級財務主管認證
關於2024年6月30日截止季度的第10-Q表格(以下簡稱「報告」)的VS Trust(以下簡稱「註冊人」)及其所有基金的此次季度報告連接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當日提交的,我,註冊人的主財務和會計主管Justin Young,特此最好的知識保證:
(3)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經過修正; 和 |
(4) |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展示了註冊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 |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通過: | /s/ Justin Young | |
姓名: | 賈斯廷·楊 | ||
頭銜: | 信安金融和會計主管 VS tru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