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展品
首席財務官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906條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本人作爲LadR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首席財務官,特此證明據其所知:
(i)附送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第10-Q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根據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日期,充分符合1934年修訂版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
(ii)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全面反映了截至報告覆蓋的期間內,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具有所有重要方面。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 簽署人: | /s/ 約翰·Y·卡洛茲 |
John Y. Caloz | ||
首席財務官 |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LadRx公司已提供本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第906條),或其他認證、確認或以其他形式採納電子版本本書面聲明中打印形式的簽名,並將保存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
上述證明被作爲《10-Q表格》的附件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並不被視爲《10-Q表格》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