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根據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的認證
根據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
根據本日期公司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Carmell Corporation季度報告(“報告”),我在此確認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18 U.S.C. § 1350條的採納情況,依據第906條證明: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
作者: |
控制項 Kendra Bracken-Ferguson |
|
|
|
Kendra Bracken-Ferguson |
|
|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