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1.1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4(a)条和第15d-14条的规定,依据18 U.S.C.第1350节进行的认证
我,Dayton Judd,公司首席执行官,特此证明:
1. |
我已审查FitLife Brands, Inc.的季度报告表格10-Q。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虚假重要事实或遗漏陈述使得在考虑该报告的相关情境下,本报告所作的陈述不具误导性; |
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反映了注册单位截至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 |
4. |
登记人的其他认证官员与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并且我们已经: |
a. |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单位相关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能够在这些实体中被他人告知我们,特别是在报告编制期间; |
b. |
设计了一种内部控制,以对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并在我们监督下设计了此内部控制,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准备的基本报表用于外部目的; |
c. |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些评估提出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该结论基于本报告覆盖的期末。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登记人最近一个财务季度内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任何变更,这些变更对登记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可能对登记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以及 |
5. |
登记人的其他认证官员与我已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和登记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同职能的人员)进行了披露: |
a. |
所有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可能对注册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缺陷和实质性薄弱环节;以及 |
b. |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欺诈,无论是否重要。 |
注册人 |
FitLife Brands, Inc. |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作者:/s/ 戴顿·贾德 |
戴顿·贾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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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