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sowg-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豪利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报告(Form 10-Q)(以下简称“报告”),我,布伦登•菲舍尔,临时首席财务官,在《美国法典》第18节第1350条和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规定下,据我所知和信念: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表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作者:

/s/ Brendon Fischer

     Brendan Fischer,临时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

 

本证明书乃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附载的报告,除非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规定的范围,否则不得视为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