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sowg-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豪利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報告(Form 10-Q)(以下簡稱「報告」),我,布倫登•菲舍爾,臨時首席財務官,在《美國法典》第18節第1350條和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規定下,據我所知和信念: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且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表述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作者:

/s/ Brendon Fischer

     Brendan Fischer,臨時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

 

本證明書乃依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附載的報告,除非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規定的範圍,否則不得視爲公司根據經修訂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