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阿劳诺斯治疗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以10-Q表格提交),并于本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我,戴尔·卡特斯·霍格, Jr.,公司临时首席执行官和董事(同时担任主要执行官和信安金融官),根据18 U.S.C.第1350节,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节的规定,特此证明:
/s/ 戴尔·卡特·霍格, Jr.
戴尔·柯蒂斯·霍格,小。
临时首席执行官和董事
信安金融首席执行官和
信安金融官员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