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和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 20549
13G/A表格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修订稿1 *)
东京生活方式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
美国存托股份,每份代表 一份
“股东大会”
(证券种类名称)
98741L 101
(CUSIP编号)
2024年9月30日
(需要进行备案的事件的日期)
请勾选适当的方框以指定根据哪条规则提交此安排表:
☐ | 13d-1(b)规则 |
☒ | 13d-1(c)规则 |
☐ | 13d-1(d)规则 |
* | 在此覆盖页面的剩余部分应填写有关报告人首次在此表格上提交有关证券主题类别的文件的信息,并填写任何包含可能更改之前覆盖页面所提供的披露信息的后续修正报告。 |
此页面其余所需的信息不被视为根据1934年(“Act”)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而“提交”,亦不存在该部分规定的任何其他责任,但应受到该法案的所有其他规定的约束(但请参见注释)。
CUSIP编号 98741L 101 | 第2页,共7页 |
1. |
报告人姓名。 普罗米修斯资本基金I,有限合伙 |
2. |
若为群组成员,请勾选适当方框 (a)☐ (b) ☒ |
3. |
仅供SEC使用
|
4. |
国籍或组织所在地 开曼群岛 |
数量 由每个报告人 拥有的受益 每个 |
5. |
唯一投票权 0 |
6. |
共同投票权 0* | |
7. |
单独支配权 0 | |
8. |
共同支配权 0* |
9. |
每位报告人拥有的受益所有数量的总和 0* |
10. |
检查第9行的累计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票。☐
|
11. |
Percent of Class Represented by Amount in Row (9) 0.0%** |
12. |
报告人类型 FI |
* | 代表普罗米修斯资本基金I,L.P.直接持有的美国存托股份,普罗米修斯资本GP有限公司是唯一的全权合伙人。 |
** | 所属类别的百分比是根据2024年9月30日发行和流通的发行人普通股42,220,206股计算的。 |
CUSIP编号 98741L 101 | 第7页中的第3页 |
1. |
报告人姓名。 普罗米修斯资本GP有限公司 |
2. |
如果是集团成员,请勾选相应方框 (a) ☐ (b) ☒ |
3. |
仅供SEC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开曼群岛 |
数量 实益 持有者 每个 |
5. |
独立表决权 0 |
6. |
共同表决权 0* | |
7. |
独立处置权 0 | |
8. |
共同处置权 0* |
9. |
每个报告人持有的累计金额 0* |
10. |
检查第(9)行的累计金额是否排除某些股份 ☐
|
11. |
占该金额的类别比例 0.0%** |
12. |
报告人的类型 FI |
* | 代表Prometheus Capital Fund I,L.P.间接持有的以ADS形式持有的普通股 |
** | 按2024年9月30日已发行和流通的发行人普通股42,220,206股计算类别比例。 |
CUSIP编号98741L 101 | 第7页共7页 |
项目 1.
(a) 发行人名称: 东京生活有限公司。
(b) 发行人主要执行办事处地址: 日本东京墨田区琴桥2-5-9春海大厦,130-0022。
项目 2.
(a) 提交申报人姓名:
Prometheus基金I,L.P.(“Prometheus基金”)
Prometheus资本GP有限公司(“Prometheus GP”)
在此报告的证券由普罗米修斯基金直接持有。普罗米修斯GP是普罗米修斯基金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因此,普罗米修斯GP可能被视为间接拥有由普罗米修斯基金持有的发行者证券的受益人。
(b) 主要业务办公地址,或如无,则为住宅:
普罗米修斯基金:Governors Square,23 Lime Tree Bay Avenue,PO Box 32311,Grand Cayman KY1-1209,开曼群岛
普罗米修斯GP:Governors Square,23 Lime Tree Bay Avenue,PO Box 32311,Grand Cayman KY1-1209,开曼群岛
(c) 公民身份:
普罗米修斯基金:开曼群岛
普罗米修斯GP:开曼群岛
(d) 证券类别名称:美国存托股 ,每股代表一股普通股
(e) 证券代码: 98741L 101
项目3。如果依据SS.240.13d-1(b)或240.13d-2(b)或(c)提交此声明,请检查提交人是否为以下之一:
无需申请。
项目4. 持股。
这些段落中请求的信息已纳入本13G表的封面页。
证券代码 98741L 101 | 第5页共7页 |
项目5. 持有不超过五个百分点的班级。
如果此声明是为报告截至本日期,报告人已经不再是某类证券的超过五分之一的受益所有人,请勾选以下内容。☒。
项目6. 代表另一人持有超过5%。
不适用。
项目7. 获得该持有公司进行报告的证券的子公司的确定和分类。
不适用。
项目8. 群体的确定和分类。
不适用。
项目9. 解散团体的通知。
不适用。
项目10. 证明。
在下面签字,我证明,据我所知和相信,上述证券并非为了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者的控制而被获取或持有,也不是为了与或参与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任何交易而被获取或持有,除了与根据 § 240.14a-11 提名完全相关的活动。
CUSIP编号98741L 101 | 第7页,共7页 |
签名
经过合理调查,据我所知,我证明本声明中所载信息属实、完整且正确。
2024年11月14日 | ||
(日期) | ||
普罗米修斯资本基金I,有限合伙企业。 | ||
经: | /s/ 陶洋 | |
姓名: | 陶洋 | |
职务: | 总合伙人董事 | |
普罗米修斯资本GP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陶杨 | |
姓名: | 陶杨 | |
标题: | 董事 |
原始声明必须由每个代表提交声明的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如果声明是代表提交人的授权代表(非申报人的高级职员或普通合伙人)签署的,则应当随声明提交该人代表签署的授权证明;但是,已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备案的该目的的授权委托书可能会被引用。每个签署声明的人的姓名和任何头衔应在他的签名下方打印或打字。
CUSIP号码98741L 101 | 第7页,共7页 |
附件描述
附录 |
A. 联合申报协议* |
* | 已经提交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