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2
根據《美國刑法》第1350條規定進行認證
信安金融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
關於SOBR Safe,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季度報告,正文文件編號爲10-Q,已在本日期左右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報告」),我,公司的首席財務官Christopher Whitaker,根據被採納的《薩班斯-豪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第906條,根據18 U.S.C. Sec. 1350作證:
| (1) |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13(a)或15(d)條款的要求; |
|
|
|
| (2) |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
| ||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克里斯托弗·惠特克 |
| |
作者: | Christopher Whitaker |
| |
首席財務官和首席會計官 |
|
根據第906條要求,已提供給SOBR Safe公司本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該原件將由SOBR Safe公司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