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展品
认证 依据
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8条1350节
根据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在与全球链接投资公司(“公司”)的季度报告Form 10-Q有关的情况下,该报告针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期间,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我,Say Leong Lim,公司首席执行官,依据18 U.S.C. §1350,按照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证明: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规定;并 | |
2. | 据我所知,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充分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报告范畴内的时间提供准确的信息。 |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 ||
由: | / s / Say Leong Lim | |
Say Leong Lim | ||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