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a022035201ex32-2_eshacq.htm CERTIFICATION

附件32.2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18美国法典第1350节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ESH季度报告 收购公司(“公司)在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期间的10-Q表格上,如向 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 我,乔纳森·莫里斯,公司的首席财务官,依据18 U.S.C. §1350,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特此证明,尽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准确、全面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s/ Jonathan Morris
  Jonathan Morris
  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