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据2002年的Sarbanes-Oxley法案,在根据18 U.S.C. SECTION 1350采取的情况下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我,路易斯·戈尔德纳,豪利系统公司首席执行官,特此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一部分第906节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 根据我的最佳知识:
(1) | 豪利系统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期间的10-Q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并且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豪利系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作者: | /s/ Luis Goldner | |
姓名: | Luis Goldner | ||
标题: |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