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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 31.2

 

信安金融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我, 安德鲁·R·克雷森佐,证明:

 

1. 我 已审查Sharps Technology, Inc.(登记方)的10-Q季度报告;
   
2. 依据我的知识,本报告未含有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或者遗漏陈述一个在报告期内制作陈述时,根据这些陈述制作的情况下,使其对所涵盖的期间不具有误导性;
   
3. 据我所知,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呈现出登记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截至和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期间;
   
4. 登记方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及程序 (如交易所法规第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的控制项,并且我们已经:

 

  a) 设计 此类披露控制及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使此类披露控制及程序得以设计, 以确保有关登记方的重大资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能在那些实体内由其他人告知我们, 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 评估了 申报人揭露控制及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我们对于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该揭露控制及程序的有效性之结论; 并且
     
  c) 在本报告中揭露了申报人在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发生的内部控制对基本报表的任何变更,该变更对申报人的内部控制对基本报表的影响是实质性的,或合理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且

 

5. 根据我们最近对基本报表内部控制的评估,我和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效功能的个人)披露了相关信息:

 

  a) 所有板块在内部控制对基本报表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合理可能不利于影响申报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资讯的能力;并且
     
  b) 任何与登记者内部控制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相关的欺诈行为,不论是否为重大事项。

 

    /s/ 安德鲁·R·克雷森佐
    安德鲁·R·克雷森佐
    财务总监(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