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1.1
首席執行官認證
我,Robert M. Hayes,證明:
1. | 我已審閱Sharps Technology公司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以下簡稱申報人); |
2. | 依據我的知識,本報告未含有任何不真實的重大事實陳述,或者遺漏陳述一個在報告期內製作陳述時,根據這些陳述製作的情況下,使其對所涵蓋的期間不具有誤導性; |
3. | 據我所知,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呈現出登記人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截至和在本報告中呈現的期間; |
4. | 申報人的另一名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以確保在準備此報告的期間內特別是確保他們,我設計這些揭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的監督下導致這些揭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申報人相關的重要資訊,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資訊被他人傳達給我; |
a) | 設計這些揭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的監督下導致這些揭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申報人相關的重要資訊,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資訊被其他實體內的其他人傳達給我,尤其是在準備此報告的期間; | |
b) | 評估了申報人的記錄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在這份報告中呈現了我關於記錄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根據這樣的評估,截至本報告期結束時;並 | |
c) | 在本報告中揭露了申報人在最近的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內部控制對基本報表的任何變更,該變更對申報人的內部控制對基本報表的影響是實質性的,或合理可能產生實質性影響;並且 |
5. | 申報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申報人的稽核員和董事會的稽核委員會(或執行相當功能的人)披露: |
a) | 所有板塊在內部控制對基本報表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合理可能不利於影響申報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資訊的能力;並且 | |
b) | 任何與登記者內部控制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相關的欺詐行為,不論是否為重大事項。 |
/s/ 羅伯特M.海斯 | ||
羅伯特 m. 海耶斯 | ||
總裁 執行長 (首席執行長) | ||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